全市在册烈士2.38万名,占全省烈士总数的53.7%。全市有烈士纪念设施7334处,其中,烈士墓7180处,烈士纪念设施154处(烈士陵园50处、纪念碑75处、纪念亭18处、纪念堂1处、纪念馆5处、纪念塑像2处、纪念广场1处、英名墙2处);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33处,国家级2处(闽西革命烈士陵园、瞿秋白烈士纪念碑),省级2处(何叔衡烈士死难处纪念亭、张赤男烈士纪念碑),市级11处,县级18处。截至11月30日,全市完成零散烈士墓迁移集中任务4377座,完成率144.3%,就地整修烈士纪念设施323座,新建、改扩建烈士集中安葬点36处,全市烈士纪念设施面貌焕然一新,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,教育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发挥。
(来源:优抚褒扬纪念科)